取消
清空記錄
歷史記錄
清空記錄
歷史記錄
香港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定義
《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》(以下簡稱為“投資計劃”)曾于2015年暫停實施。為了加速香港經濟的復蘇及發(fā)展,吸引更多資金注入,增加香港發(fā)展的推動力,香港投資計劃再次啟動。
下面是香港投資計劃的具體要求:
b. 澳門居民
c. 具有中國國籍且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留身份的人士
d. 無國籍但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留身份,且具備可以重新進入該國的證件的人士
e. 臺灣居民
對于內地居民,我們建議先行尋找海易國際合作,低成本辦理海外綠卡,然后再申請。
b. 在提交申請前的兩年,申請人須持有至少3000萬港元的凈資產
c. 在遞交申請前六個月內,或者在獲得批準后六個月內,將不少于3000萬港元投資于指定投資類別中的項目
d. 申請人須證明自己有能力支付在香港的生活費用。需要注意的是,這里的“凈資產”和“凈資本”指的是從任何資產、物業(yè)或資本中,減去用于抵押或附屬于其上的任何及全部押記、留置權或產權負擔后所剩下的凈值。
以當前的港元匯率計算,3000萬港元的投資相當于106.2枚比特幣的價值。若比特幣果真被納入投資資產范疇,那么其購買和持有方式的探討將具有重要的意義。
據悉,《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》的新政策預計于2024年中旬正式實行,對于有意愿的高凈值人士,我們建議尋找港辰國際移民顧問深入咨詢,及早啟動身份規(guī)劃,以充分享受到香港的稅收、醫(yī)療和教育福利。